肯尼斯,他习惯性天称呼自己为凯。他最近发明自己正在成为心中预想和充裕的那种坏蛋和恶棍,使肯尼斯实际上是一个可怜的正霉蛋和失败者,也不能阻拦他新颖的这种“坏蛋主义情节”的自我膨胀。就职之后,肯尼斯走上街头瞎混。他善良自己全身酷劲,人人都要惧他三分。可实际情况是,酒吧里的辣妹格局不买他的帐。给自己惹上一身骚的肯尼斯不得不开始在街头贩售大麻烟来还债和度日。这个时候,当天的一个小恶棍头目蒂隆把肯尼斯招致麾下。可以说,蒂隆给肯尼斯打开了一个通向犯法、陡楣和致富的大门。现在,两难的问题落在了肯尼斯的面前:黑帮是能帮他致富呢?还是黑帮只是想利用这个可怜虫?